管理学院院务公开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4-06 点击数:

管理学院院务公开暂行办法

为依法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权利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直接涉及到本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宗旨

实行院务公开,旨在加强党风和院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全院凝聚力;提高院、所领导依法治院(所)、依法治教、依法加强行政管理的自觉性;树立院、所领导廉洁、公正高效地为全院师生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院务公开的范围

(一)适用人员:本院的院、所领导和教职工;

(二)公开事项:本院各部门的政务、教务、财务及学生工作;

(三)公开对象:本院教职工及学生。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凡属本院工作范围内直接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须按本条例公开。

(二)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院、所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

2、院、所各项经费、创收收入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每学年初公开学校拨款数额,学年末公开各项费用帐目清单。

3、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教师的岗位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出国、在职或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攻读学位、请假制度等有关政策规定、资格条件、批准程序、费用负担及实施情况和结果。

4、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的议题与决议。

5、院领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6、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向本院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生管理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生成绩、学籍管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就业、特困学生补助、助学贷款发放、三好学生评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优秀论文评定等。

2、向学生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3、考试纪律、评优标准和结果。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各种会议形式。如以全院教职工大会、教研室活动、学生大会等形式公开院务。

(二)建立“院务公开信息栏”,随时张贴公布有关信息。

(三)建好“管理学院网页”,充分利用这种形式公开发布有关信息,使全院师生及时了解院务活动的内容。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一)为确保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院领导班子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本届院领导的工作目标。要定期会同学院工会等有关部门对本院实行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开办事制度的人员,要制定有效对策。要建立健全网上留言、来访、来电制度,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并及时解决。

(三)要将落实院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院、所工作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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