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共青团博中bz会员登录委员会负责管理学院青年团员的各项工作,肩负着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全心全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重任。共青团博中bz会员登录委员会简称博中bz会员登录团委。
第二条
博中bz会员登录团委在院党委和校团委双重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和青年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
团委的宗旨是:
(一)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肩负着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紧密团结有在党的周围,全心全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重任。
(二)博中bz会员登录团委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以育人为中心,做到关爱学生,理解学生,服务学生,引导学生。
(三)团结领导广大青年以素质拓展为统揽,加强组织建设,推进理论学习,实施科技创新,活跃校交园文化,深化社会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极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服务。
(四)引导和鼓励全院学生走向社会实践,培养适应未来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活跃的社会活动能力;
(五)加强在校学生与其他学院学生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与共青团博中bz会员登录委员会的联系。
第二章 团委工作人员
第五条
参与资格:凡在管理学院正式注册(除留校察看)的学生团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在承认本章程的前提下,均可通过招新流程加入该组织。
第六条
团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 在本会范围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有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 对团委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 有要求团委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其它各方面服务的权利。
第八条
团委工作人员的义务:
(一)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二) 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三) 遵守团委的章程,执行团委的各项决议,支持并积极参加团委的各项活动;
(四) 维护团委的名誉和正当权益。
第三章 团委的组成及职责
第九条
博中bz会员登录团委设置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3-4名,以及组织部、社会实践部、宣传部、文化部、辩论队部、社团管理部六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分别由部长担任负责人,实行书记团共同负责制。
第十条
书记和副书记职责
1、参加校团委各种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团总支的指示、决议、精神;
2、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会议,充分调动和发挥团委的引导管理,指定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团内讨论、学习、实践党、团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协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支部建设,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
4、及时与团委成员交流沟通,认真听取成员对团委工作的看法;
5、加强与其它学生组织的活动合作交流,为团委成员提供更多的平台。
6、主持团委日常工作,配合团委书记加强对各部门的管理;
7、配合书记举行好各项活动,完成好团委的各项工作;
8、及时挖掘团委人才类型,协助书记建立各部门人才资源库;
9、协助书记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和部门规划;
10、协助书记协调团委成员间的关系,为成员解决对团委工作中存在的困惑;
11、主持每周召开的团委干部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对前一周的工作及时进行反思和总结。
12、参与策划讨论活动及其可行性,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3、及时收集团委成员对团委工作开展的意见和看法,提出改进方案;
14、积极鼓励团委成员制订好在支部的工作规划,积极鼓励团委成员参团委的活动。
第十一条
团建组织部:
负责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工作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团日活动工作
负责举办团学换届暨表彰大会、五四表彰大会。
第十二条
社会实践部:
负责团委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的开展和材料整理
负责“挑战杯”、“博学杯”等学术竞赛的通知和汇总
负责策划团委全体成员素质拓展活动的策划和举办工作
第十三条
团建宣传部:
协助各部门各项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
负责展板、活动板报的绘制
海报、宣传彩页和门票的设计工作
定期对成员进行PS、视频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
文化部:
下设礼仪队和主持组
负责团委日常团建活动和大型校园活动的主持和礼仪工作
定期对成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合理的管理。
第十五条
社团管理部:
对博中bz会员登录学生社团进行系统的管理。
指导博中bz会员登录各项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
辩论队:
负责协办新生辩论赛及相关工作
负责代表管理学院参加校内各学院及各学校间的辩论赛。
第四章 团委日常工作机构
第十七条
团委书记团是团委日常工作和活动的最高决策者,决策时实行多数裁定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院党委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调查研究有关团委工作方面的具体情况,提出实施措施,经党委或上级团委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搞好团员教育和团员管理,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
第二十条
团委的各职能部门的干事向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书记团负责,书记团向团委负责。
第二十一条
引导广大团员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做好指导院学生会和院级社团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博中bz会员登录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