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素质教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特制定和实施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尤其是以创新人才为本的思想,坚持与创新人才的标准、价值取向及所赋予的时代要求相适应,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辩证统一,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育高素质的创新性人才,促进提高学生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培养目标
以获取知识为基础,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发展创新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目的,通过制定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活动的框架结构和活动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大学生自身知识潜能,通过自身知识和能力的升华,激发创新精神并形成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
三、培养方案
1、发挥课堂教学在因材施教、培养创新意识中的主战场作用。教师按照有利于加强基础,拓宽知识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机的整合,在教学中推行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方法,充分开发学生的个性化创造潜能。
2、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通过鼓励学生参加或主讲各种科技学术讲座、人文素质讲座,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学术、文体活动竞赛,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或开放实验室活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等方式,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将创新教育纳入学分计算和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第一课堂以外的科技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经学院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学分。
四、计分方案
(一)创新学分的获取途径
1、参加各种学术讲座(限2分)。学术讲座包括人文素质报告、科技学术讲座。
(1)参加学校、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每参加1次,记0.1分。
(2)参加校外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每参加1次,记0.2分。
2、学生主讲的各种学术讲座(限2学分)。
(1)在学院范围内主讲的学术讲座,主讲者记1分/次。
(2)在学校范围内主讲的学术讲座,主讲者记2分/次。
学生主讲学术讲座须经学院批准,公开张贴海报公布讲座主题、时间以及地点。
3、参加教育部、团中央、全国科协等权威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数学竞赛、师范生技能竞赛、大学生金融建模、大学生统计建模、大学生电工建模、“挑战杯”、英语、程序设计等科技竞赛活动及校内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以最高参赛级别获奖情况记学分,不重复记分。
(1)获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1分,获二等奖记0.5分,获三等奖记0.3分,获成功参赛奖记0.2分。
(2)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3分,获二等奖记2分,获三等奖记1.5分。
(3)获国家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6分,获二等奖记4分,获三等奖记3分。
4、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
(1)参与教师在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承担任务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学分,最多可记2分。
(2)参与教师在厅级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承担任务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学分,最多可记3分。
(3)参与教师在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承担任务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学分,最多可记4分。
5、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的各类科研课题。
(1)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的校级各类科研课题、创新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记2分/项,参与者记1分/项。
(2)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的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含横向课题)、创新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记4分/项,参与者记2分/项。
(3)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的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含横向课题)、创新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记6分/项,参与者记3分/项。
6、在各类正式出版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和论文,获得专利。
(1)在省级报纸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2分/篇,其他合作者记1分/篇;国家级报纸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4分/篇,其他合作者记2分/篇;校级报纸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1分/篇,其他合作者记0.5分/篇。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记6分,合作者记3分。
(3)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记3分,合作者记1分。
7、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
指导(实验)教师可根据学生参加实验室实践活动时间、完成实验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分数。
五、附则
(一) 本方案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二) 本方案解释权归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