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团结协作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须坚持落实例会制度。
1、学工办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2、由学办主任或团委书记与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协调会议主题。参会人员为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及所有学生工作干部,会议时间为周一上午9:00,地点为管理学院会议室。
3、除因事、因病、值班或其他特殊事由提前请假外,辅导员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4、学工办例会围绕阶段性中心工作、学生工作重大问题、辅导员学习和专业化建设等议题展开。
5、参会人员要对会议充分重视,积极准备,认真参与,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6、学工办例会相关问题和成果定期向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