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5天。4月25日(星期日)执行5月4日(星期二)教学计划,5月8日(星期六)执行5月5日(星期三)教学计划,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各学院、各部门师生员工放假期间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量减少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外出活动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
2.做好安全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疫情防控、防火、防盗、防投毒、防溺水、防恐怖、防群体事件、实验室安全等工作。
3.落实好工作责任。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合作交流处、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假期外出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水、电正常供应,维护校园清洁卫生,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的安排和组织。保卫处要严格门禁制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校校区、家属区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平安。
4.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学校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处级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学校疫情防控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上报等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负责人及联络人,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总值班电话:81556666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